工信部發布《制造業創新中心知識產權指南》
船舶人才網
發布時間: 2016/11/28 9:48:42
文章來源:船舶新聞網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制造業創新中心知識產權指南》(簡稱《指南》),就制造業創新中心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創造與保護、轉移轉化、支撐服務等基本要求作出明確規定!吨改稀返木幹,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實施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指導和推動制造業創新中心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有效提升制造業創新能力。業內人士認為,《指南》中提出的措施對于船舶工業實施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將產生積極作用。尤其是在行業知識產權創造及保護能力亟待提升的當下,船舶工業應該按照國家部署和要求,借鑒其他領域的先進經驗,積極融入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為今后的快速發展提供強大助推力。
據了解,《指南》適用于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知識產權指導與評價,對其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立主要領導負責的知識產權組織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專利、商標、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和商業秘密等各類知識產權,構建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有效管理和防控知識產權風險,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制定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原則、政策,建立轉移擴散機制,實現創新成果產業化;匯聚行業創新資源,面向行業開放共享,依托產業聯盟、行業組織,聯合專業機構,提供產業知識產權支撐服務。
《指南》提出,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制造業創新中心及成員單位要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各自知識產權管理主體與責任,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構建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要面向戰略必爭重點領域,積累和儲備前沿技術和產業鏈關鍵技術專利,形成一批競爭性專利組合;面向優勢產業,有效運用專利、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等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進行國內、國際布局,構建關鍵共性技術保護體系。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方面,要制定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政策,明確轉移轉化原則,確立轉移轉化主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許可轉讓、收益分配、獎勵報酬等制度。在知識產權支撐服務方面,要集成創新和知識產權資源,建立專利技術數據庫,面向成員單位和行業發布知識產權服務信息,強化產業知識產權服務支撐。
根據工信部此前發布的《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制造業創新平臺包括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我國將圍繞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設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通過突破重點領域共性關鍵技術,加速科技成果商業化和產業化,優化制造業創新生態環境,形成以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節點的多層次、網絡化制造業創新體系,顯著提升國家制造業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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